第七节 任务
【六年前--鄂图曼帝国北部边境--营地】
我叫查理,很普通的一个名字,也很好记。在帝国,和我共享一个名字的,没有一千也有八百。
在这里,我们并不需要名字,无论是别人称呼我们,或者是我们平时的自称,都只用一个绰号来代替。我的绰号是[幸运],它不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。
我喜欢这个词,仅此而已。
人活着有很多的理由,有为了父母活着的,有为了儿女活着的,有为荣誉活着的,有为自由活着的,我们活着的理由也很简单,为了钱,为了闪闪发光的金子。
帝国除了常备大量的正规部队以外,也养活了一批额外的部队。规模不大,不需要纪律,也没有上下级的区别,和别的部队分开驻扎,只发粮食,不发军饷,做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任务,哪里的战斗最危险就被派去哪里。
在这里,我们只有三条规矩需要遵守:
第一,保证完成任务;
第二,不伤害友军;
还有,也是最吸引人的一条——所有得到的东西都归自己,不用上交。
没错,我们是帝国的雇佣军,为了金钱而战的战士。虽然帝国不会发薪水给我们,不过只要能够完成任务,顺带捞到的好处还是十分让人眼红的。
我当兵已经差不多二十年了,小时候家里穷,饭都吃不上。十五岁就入了伍,喂马一年,做侍从两年,二十岁就当上了骑士,二十二岁的时候就成为了一支小队的队长。
但是这个时候,微薄的收入已经不能满足我的需求了。毕竟当时太年轻,不懂得节制,很快就负债累累。当我再也借不到一个铜币的时候,我就辞了职,做了一名雇佣军。
雇佣军比在正规部队的时候高出了太多,我很快就还清了债务。虽然花销比以前还要多出许多,但是,十年下来,我也积攒了不小的一笔财富。如果节约一些的话,在帝都买一所店铺,靠贩卖我的收藏,过完下半生应该不是特别困难的事情。
“干完这趟我就不干了,我就回老家结婚去。”
我对自己说着这话,又干了三年。身边的伙伴一个个死去,我却幸运的活了下来。随着年龄的增大,实力的增长,我的收入也越来越多,我越来越不想离开这里。
“伙计们,新的任务来了!”伴随着一声门口传出的一声高喊,帐篷里,端着酒杯唱着跳着的人们都安静了下来,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安安生生的坐好。
“亚尔王国边境,废弃城镇的地图,三天之内完成!”进来的是个身穿便服的小个子,他虽然个子不高,腿脚却很快,是军团长最喜欢的一个传令兵。
“好的,多谢!这个,拿去买杯酒喝吧!”
说话的是【队长】,这是一名饱经风霜的老兵了,据说他曾经在先王的手下任职,年轻的时候就是帝都有名的强者。
他年龄最大,资格最老,又是武技最好的一个,空下来的时候时常指点我们,就成了我们这批人名副其实的队长。他虽然上了年纪,却非常的爱整洁,一身盔甲总是擦得发亮,脸上剃得干干净净,灰白的头发总是梳的整整齐齐。
一边说着,他一边把两个银币丢给了那个小个子。又转身看向我们:“明天一早出发,还是老规矩,“幸运”,“山猫”,“野猪”,还有我,各带一队人,咱们从四个方向出发,镇中心汇合,再一起去镇外等大部队!”
“是!”大家纷纷回应着,除了那些喝的烂醉的,其他人纷纷回自己的住处,各自收拾行李去了。虽然平时战斗的时候,完全不需要人来指挥,不过一旦涉及到这种精细的任务,有个带头的还是很有好处的。
见其他人纷纷离开了,我也准备离开,就在这个时候,我被队长叫住了:“幸运啊,我有种不太好的预感,这次任务和以往不同,还是得加倍小心的好。”
“队长,你就安心好啦,不就是那个地方嘛!我去过那边几次,没什么特别的地方。”
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么严肃的样子,不过还是尽量轻松的回答道。
“这个城镇我也听说过,不过我确实有这样的感觉,对你我是放心的,所以只是说说罢了。”
他看向勾肩搭背,歪倒在墙角的山猫和野猪两兄弟,灰白的眉毛皱了起来:“你先回去吧,我再对他俩交代几句再走。”
这两兄弟,野猪粗壮,山猫精瘦,除此之外就没什么不同了。一样的脾气暴躁,喜欢喝酒,看起来大大咧咧的样子,却粗中有细,身手也非常不错,是我们这群人中数一数二的强者。
队长费力的想把他们摇醒,却被野猪随手推到了一边。
我也没有想太多,转身便离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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